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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企业朋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河北省司法厅组织开发了扫码入企软件--“扫码查”,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自2025年9月1日起,全县各行政执法全面应用“扫码查”软件。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涉企执法行为,现诚邀全县广大企业对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共同监督,携手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于法无据”不得入企开展执法检查。行政执法单位入企检查要具备法定主体资格,并按照向社会公开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施。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以各种名义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严禁以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件,严禁未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实施行政检查。
二、执法人员要通过“扫码查”APP扫码进入企业。全县各执法单位要通过“扫码查”APP扫描被检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二维码,并将扫码信息向被检查企业出示后,方可开展执法活动。执法人员不扫码的,企业有权拒绝进行检查。
三、企业可通过“冀时办”进行监督评价。企业登陆自己的“冀时办”账号,搜索“扫码入企”,就可以看到执法单位对自己企业进行检查的记录,点开就会有评价反馈,评价结果执法单位看不到,仅由司法行政部门查看用于执法监督,请企业放心评价。
四、严格按照年度入企检查频次上限规定入企。县司法局已经将各执法单位的检查频次上限录入到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执法单位点击【行政检查】,填写相应的内容,点击提交,会生成“红、黄、绿”码;该码用于企业查看本次检查信息,可以让企业进行扫码了解本次检查信息。
不同的颜色代表不同的含义:
绿色:可以入企检查;
黄色:可入企检查(本次检查后将达到年度检查频次上线);
红色:禁止入企检查(若有特殊情况点下方按钮提交相关说明)
五、入企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县司法局安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对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人员违反“扫码入企”规定及行政执法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群众可以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按照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扫码入企”的全面使用,是我县加强行政检查监督、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请全县企业积极监督,共同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感谢全县广大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积极参与、有力监督!
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反映渠道:
电话:0318-7512100
邮箱:anpxsfj@163.com
安平县司法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