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平县关于公开征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以下简称“六霸”)等突出黑恶
2026/05/08 08:14:33 - 中共第一个农村支部纪念馆劳动节假期开放公告
开馆公告一二三四五六日27十一28十二29十三30十四1开馆2开馆3开馆4开馆5开馆6廿十7廿一8廿二9廿三10廿四各位观众:为丰富广大游客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观众节假日期间观展需求,2026年劳动节
2026/04/30 20:12:24 - 安平城管|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倡议书
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倡议书广大市民朋友、各餐饮经营单位:为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守护城区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和清新健康的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
2026/04/30 19:04:43 - 安平县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予以强制裁决的公告
安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逾期未处理予以强制裁决的公告以下人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逾期尚未处理,安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就处罚前告知进行了公告,现公告期满,将依法对以下人员的违法行
2026/04/29 22:07:29 - 农药漂移引纠纷 民警奔波终化解
近日,程油子乡南二合村20余户村民遇上了糟心事:相邻地块在用无人机喷洒除草剂时发生农药漂移,合计约40亩油菜田出现大面积黄斑、叶片枯萎、结荚受阻,农户心急如焚。“眼看着油菜就要减产,对方却不愿担责,这
2026/04/29 22:07:29 - 2026年安平县《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
每一份坚守都值得被呵护,每一位劳动者的健康都不容忽视。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
2026/04/29 22:04:41 - 市县司法联动多部门协同护航—安平县司法局聚力开展“法治雏鹰”进校园专题法治巡讲活动
为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质增效,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防护网,全面夯实县域校园法治建设根基,4月28日,由市司法局牵头统筹,联合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法学会联动发力,统筹调度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团县委、
2026/04/29 22:03:30 - 安平县召开纠治“两违四乱”等问题工作推进会
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顽瘴痼疾,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根基,近日,安平县组织召开纠治“两违四乱”等问题工作推进会。县纪委监委、8个乡
2026/04/29 22:02:05 - 安平县2026年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基本功大赛在县第二中学成功举办
为搭建教师交流学习、展示风采的平台,4月28日,安平县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教师基本功大赛在县第二中学顺利举办。全县各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师共30余人齐聚赛场,展现了新时代音体美教师的良好风貌
2026/04/29 22:01:04 - 安平县教育局2026年五一假期安全温馨提醒
全县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五一假期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大家度过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快乐的假期,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我县教育局特此温馨提醒,时刻谨记“快乐过假期,安全要牢记”,
2026/04/29 22:00:21 - 安平县幼儿园滹沱新城分园2026年摸底招生公告
一、招生范围安平县幼儿园滹沱新城分园近期筹备开园,招收小班新生、中班插班生,招生范围为县直一、二、三、四、五、六小学招生区域内的3-6周岁适龄健康儿童。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愿到安平县幼儿园滹沱新城分园
2026/04/29 21:59:05 - 关于安平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施工期间水压波动的通知
尊敬的用水户: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供水保障能力,持续筑牢安全用水防线,满足广大用户日常用水需求,安平县水利局将实施安平县城乡二级供水管网及乡镇供水厂改造项目。本次施工需对鹤煌大道与中心路交叉口往南路西侧供
2026/04/29 21:57:28 - 安平县教育局2026年清明假期安全温馨提醒
春风送暖,草木萌生,为保障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低碳的清明假期,安平县教育局特向全县师生及家长发出如下安全提醒:一、绷紧消防之弦,严防火灾隐患1.假期外出前往景区、林区游玩时,遵守防火规定
2026/04/03 13:33:22 - 关于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关于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026/04/02 11:50:04 - 衡水市3月30日8时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联合会商,预计从2026年3月30日凌晨起,受冷空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污染逐步清除。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定于2026年3月30日
2026/03/29 16:23:48 - 衡水市定于2026年3月25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衡水市定于2026年3月25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详细内容▼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联合会商结果,预计3月25日起,湿度升高,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期间受风场辐合
2026/03/27 18: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