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扫一扫


为了加强我县非遗工坊规范化建设,振兴传统工艺,促进就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进一步推动全县非遗工坊建设,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精神和《河北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经安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安平县农业农村局、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全县非遗工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遴选,现将管理规范、成效显著、具有推广示范性的“拂尘非遗工坊”列入非遗工坊推荐名单,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
安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安平县农业农村局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安平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