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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安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以下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电子警察位置、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及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位置
1、新盈街与中心路交叉口南驶入路口侧
2、北环与中心路交叉口东驶入路口侧
3、汉王路与光明街交叉口东驶入路口侧
4、红旗街与东马路交叉口西驶入路口侧
5、红旗街与东马路交叉口南驶入路口侧
二、抓拍违法行为
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逆向行驶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三、启用时间
自公示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