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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返还条件
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不包含12个月),2024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按照上年度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比确定)不高于2024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2024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00人及以上的按30%返还,300人以下的按60%返还。
二、返还金额及基金使用要求
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三、企业单位稳岗返还信息确认流程
参保单位登录衡水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报系统,在“业务办理→社会保障→失业待遇→单位援企稳岗补贴申领”模块,查询系统推送的稳岗返还待确认信息,包括返还账户、2024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返还比例、应返还金额等,核实无误的点击确认。注意仔细核对银行信息,如银行信息错误,请在单位变更登记模块先修改银行信息再做返还业务。同时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诚信等状况进行承诺,稳岗返还信息状态由待确认变为待审核,推送至社保经办机构。
稳岗返还企业名单见附件,可下载查询。
咨询电话:7996810
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业务一部
2025年6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