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安平县关于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平新闻 / 政策宣导 / 正文

11文章频道通栏广告.pn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安平县关于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5/05/22 07:48:3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平官微 作者:安平官微 27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升级改造后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安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以下点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电子警察位置、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及启用时间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位置    

1、为民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南50米处;

2、网都街与育才路交叉口西200米处;

3、网都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南20米处;

4、为民街与育才路交叉口北100米处;

5、为民街与育才路交叉口西50米处;

6、和平街与育才路交叉口东向西;

7、红旗街与富民路交叉口北向南;

8、红旗街与中心路交叉口东向西;

9、为民街与汉王路交叉口北向南;

10、红旗街与中心路交叉口西向东。

二、抓拍违法行为

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逆向行驶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三、启用时间

自公示五日后启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安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来源:安平公安

已有0人点赞
新房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