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9月20日起,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分享文章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平新闻 / 政策宣导 / 正文

11文章频道通栏广告.png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9月20日起,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转载 超级管理员2023/09/16 08:13: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安平官微 作者:安平官微 1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5日发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15日
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
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2022年5月以来,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多国疫情显示,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病死率约为0.1%。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发布、宣传教育、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源自国家卫生健康委)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