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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驾驶人为了节省运输成本、图一时方便,置安全于不顾,使用货车载人,导致货车成了“客车”。殊不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货车就会变成“祸”车。


8月8日19时20分左右,安平交警大队执勤交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后车厢门未关,狭小的后车厢内密密麻麻的坐着人,一旦车辆出现颠簸、紧急刹车、急转弯等情况,极易导致人员受伤,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车上人员安全,执勤交警随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该车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进一步核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室超员1人外,后面还有10人坐在后车厢内,执勤交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结果显示该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根本不能上路行驶。据驾驶人称,这些人都是一起务农的工人,为图方便就都在后车厢挤了一挤。
最后,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及乘坐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讲解了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张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第二类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第二类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做出了相应的处罚。

货车违法载人
相当于载了一车的“隐患”
不仅违法
而且危害极大
稍有不慎
就极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1
货运车不具备载人条件
农用车、皮卡车等货运车辆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乘座位置和安全防护设施,因此,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载人。
2
人货混装易坠落
运输货物车厢、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重大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3
增加逃生和抢救难度
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自燃等意外情况,将会给乘客逃生、人员抢救等带来极大困难。
希望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
杜绝此类违法行为
切勿为了图一时方便
害人害己
(源自县交警大队)